组织人事处

组织人事处

部门职能

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

作者:刘胡 来源:原创 发布时间:2024-01-01

一、组织建设工作

1.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。

2.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党员发展工作。

4.负责党内激励、关怀、帮扶工作。做好党内评优、党内走访慰问等工作。

        5.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、党内统计等工作。


二、干部人事工作

1.负责学校对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工作。

2.负责协助学校党委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。

3.负责协助学校党委开展中层干部的选拔、任用、考核、监督、管理等的工作。

4.负责落实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设置、编制管理、人员聘任规划。

5.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管理、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,以及人员调配、人才引进、人员招聘等工作。

6.负责各类专家人才的选拔、推荐等工作。统筹全校教职工评先评优工作。

7.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、推荐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。

8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入职、聘用、考核(年度及聘期考核)、奖惩工作。

9.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
三、劳资管理工作

1.负责研究制定校内分配政策改革方案,管理和运行全校薪酬分配体系。

2.负责教职工工资、绩效、福利、抚恤等事项的核算造表、报批与发放工作。负责工伤认定及待遇核发工作。

3.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、职业年金的管理核算工作。

4.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、退职和延退手续。

5.负责编制系统、人事系统、工资系统、社保系统的日常维护、更新。

6.负责学校法人年报、统计年报、工资年报等各类法定报表工作,做好人员及工资信息统计工作。

7.负责教职工考勤、请假审批等工作。

四、完成党委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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