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教职工:
根据省人社厅《关于印发〈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〉的通知》(川人社规〔2024〕5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校研究,决定启动2026年度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
(一)专业范围
1.文化课:思想政治、语文、历史、数学、英语、数字技术应用、体育与健康、美育、劳动教育、通用职业素质、物理、化学、其他
2.专业课:机械类、电工电子类、信息类、交通类、服务类、财经商贸类、农业类、能源类、化工类、冶金类、建筑类、轻工类、医药类、文化艺术类、其他
(二)申报人员范围和对象
我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,申报技工院校教师序列中(初)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,评审中级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二、评审条件
严格按照《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》(川人社规〔2024〕5号)、《四川理工技师学院职称评审及高级职称考核推荐办法》《四川理工技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考评细则》(川理技师院﹝2020﹞34号)执行。
因《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》(川人社发〔2019〕13号)已废止,《四川理工技师学院职称评审及高级职称考核推荐办法》中涉及该文件内容,按省人社厅《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》执行。
申报人员的有关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。任职年限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。
三、申报评审程序
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,采取网上申报、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。登录“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(https://www.schrss.org.cn:8888/zcpsqd/home)完成申报、审核、评审。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。
(一)个人申报
申报人员登录系统(https://www.schrss.org.cn:8888/zcpsqd/home),选择四川理工技师学院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评委”),按要求如实、准确、规范填写申报信息,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。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,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。
纸质申报资料7月25日17:00前提交至组织人事处(行政楼414)张婕老师处,联系电话:15680065853。
(二)评审推荐
1.中评委办公室对照评审条件,逐条审核系统中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,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。
对符合申报条件的,学校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2.2026年9月,中评委办公室提前5个工作日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报备评审会议计划,经同意后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,对评审材料进行审阅;审核各申报人量化评分。按照学校确定的中、初级职称名额,确定拟评中、初级人员。
对评审和推荐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出具公示情况、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,上传系统提交审核。
(三)系统材料初审
中评委办公室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审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,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时效性。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、不符合申报程序的,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。
(四)系统材料复审
中评委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。
(五)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确认
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中评委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确认。
确认通过中、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,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发文批准。
(六)办理相关手续
中评委办公室接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后,移交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存入个人档案。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“四川人社”APP,实名认证登录,进入“人事人才”版块,点击“电子职称证书打印”选项,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。
按要求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报送纸质资料。
四、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
(一)申报材料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,必须真实、客观、无误。提供的纸质材料要与上报系统的材料一致。须按照学校考核推荐办法中的条款顺序整理。
(二)材料审查、纸张规格及盖章要求
1.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均须双面打印,要求中缝装订或不外露订书钉。
2.所有材料中的印章均为鲜章,签字均须为手签,复制件均须为原件扫描件。
3.所有纸质材料除“一览表”为标准A3纸尺寸外,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。
4.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,后果自负。
(三)材料包装要求
材料准备完成后,统一装袋。袋中材料包括:
1.装订成册的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,2份。
2.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,1份。
3.其他材料。
(四)材料袋要求
1.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。
2.在档案袋上须填写申报人申报的专业、拟评职务、申报人姓名、移动电话及有关材料份数。
3.在材料袋的底部须写明申报人姓名、拟申报的职称级别。
4.无论评审通过与否,所有报送材料一律不退,由中评委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,请申报者妥善保存原始或留存有关材料。
5.所有材料分两袋装。
第一袋(评审存档用):按对应层级《材料目录表》顺序装订资料,并用牛皮纸袋装好。《材料目录表》A4单面打印1份,粘贴到个人档案袋正面。
第二袋(量化评分排序用):按《量化评分表》加分顺序装订材料,每一项加分均需有佐证材料。如有与第一袋重复的资料,此处也需再次复印装订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职称评审资料将全部上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,所有评审资料将存档,申报人个人业绩、著作等如有弄虚造假行为,将终身追溯。
(二)同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中评委报送,如多头报送,所评结果无效。不得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,如已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,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。申报人若提供通过评审取得的其他职称时,需出具业绩对比证明,证明业绩未重复使用过的情况(由申报人上传至系统“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”中“单位出具业绩未重复使用情况证明”一栏)。例如,同级转评职称或上一层级职称有多个职称,已使用过业绩评审取得的职称,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申报其他职称。
(三)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,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;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,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,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,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。
(四)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。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,自觉遵守国家、省有关评审法规、纪律和规则。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(复印件)真实、准确。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将取消评审资格,弄虚作假人员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,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,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;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;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;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(五)校内教师职称评审不收费。校外人员根据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《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7〕472号)规定,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,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100元。
六、申报时间安排
学校具体通知。
附件:1.评审用表(含材料目录表)
2.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评分表
3.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考核细则
4.学校职称评审及高级职称考核推荐办法
5.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
6.网评系统个人账号注册操作手册